精创电气(9200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精创电气精创电气(BJ:920035)2025-12-18 19:02

制度通过 - 2025年1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3]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0] - 离任6个月内不得转让[10] - 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0]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10] - 减持完毕或未实施需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11] - 3个月内减持超1%需提前30日预披露[11] 交易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2] 信息申报 - 新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6] - 信息变化及离任2个交易日内申报[16] - 股份变动2日内告知公司[16] - 股份被强制执行2日内披露[16] 制度管理 - 董秘负责管理数据并季度检查[17] - 违规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2025年12月18日生效[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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