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600116)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7]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7] 大股东定义 - 公司大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12]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办公室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3天向委员发出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14] - 提名委员委员会会议应由2名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4]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