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水利(600116) -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三峡水利三峡水利(SH:600116)2025-12-18 19: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7月获批发行A股5000万股,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12,142,904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888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12,142,904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行动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相关人员提起诉讼[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3] - 分拆上市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职工董事1人,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 - 2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例行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投资与交易 - 股票、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投资占比20%,单次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87] - 公司决定关联交易金额需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39] - 公司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20] - 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分配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2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1/2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7]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4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