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源电力(00203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黔源电力黔源电力(SZ:002039)2025-12-18 20: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5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任期与补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5]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5]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薪酬方案 - 提出的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8] -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8] 实施规则 - 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