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权益认定 - 公司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含登记名下、他人账户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2] - 董事、高管对配偶、未成年子女等所持权益或淡仓拥有权益[3] 减持限制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7] - 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六个月,董事、高管不得减持[7] - 董事、高管在年度业绩刊发日期前六十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8] - 董事、高管在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6] - 董事、高管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有总数的25%[24] 收益处理 - 董事、高管违反“6个月内买卖”规定,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9]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10]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视情节处罚并向监管部门报告[29] 披露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12] - 董事、高管买卖前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董事、高管应同步披露减持进展[16]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董事、高管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未实施或未完毕,需在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高管首次披露股份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9]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公司在指定网站公告[19]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4] 申报期限 - “首次申报”送交通知存档期限是有关事情发生后的10个营业日,其他有关事情申报是3个营业日[21] 买卖请求回复 - 董事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请求,需在5个交易日内得到回复,获准买卖有效期不超获取批准后5个交易日[23] 新增股份转让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26]
百普赛斯(3010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