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8]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1]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预告[25] - 半年度出现前三种情形需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预告[25] - 上一年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26]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2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1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1]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或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需及时披露[22] 关联交易与诉讼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需经独董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时披露,超3000万且占比5%的还须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超10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23] 其他披露要求 - 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且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关注[3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33] - 公司股票交易被认定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告[29]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或遭受重大损失等重大风险情形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影响[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发通知[1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等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两个交易日前公告[19] - 股东会召开前十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9] 报告审议与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披露[35] - 临时报告涉及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披露[36] 信息披露检查与责任 - 董事会每季度检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41] -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每季度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41]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8]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第一责任人[55] 其他制度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50] - 公司信息发布需经证券部制作、审核、报送等多流程[5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52] - 业绩说明会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文件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 公司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54]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按相关制度执行[5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63] - 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信息披露事务制度》同时废止[63]
北化股份(002246) - 信息披露事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