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股份(00224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三名,独立董事两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和内部控制等[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9][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10]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报告董事会[12]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时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2] - 有权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多项职权[12] 审计委员会决策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十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五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5] - 可接受特定股东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提起,否则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 审计部会议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并附议案[19]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0] 其他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2]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原规则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