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138.2530万元[7] - 公司存续年限为30年[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数为8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4138.253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兖矿东华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14] - 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14] - 汶上县金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3745%[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名[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4]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应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需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0] 财务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107]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7][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
新风光(688663) -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