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3008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科思股份科思股份(SZ:300856)2025-12-19 17:5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处置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较大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12]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12]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12] 管理责任分工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3] -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及直接负责人[3] - 证券法律部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具体办事机构[3] 报备与保存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保存至少十年[16] 信息处理流程 - 披露十类重大事项需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0]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先部门登记再交证券法律部,后者报董事会秘书[21] - 证券法律部核实批准后按规定向深交所报备并视情况公告[22] 保密与合规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知情范围,重大信息专人报送保管[24]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知情人不得透露、利用信息交易或谋利[25] - 公司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取得保密承诺并备案[25] - 控股股东等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28] 违规处理措施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泄密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29] - 公司可解除中介服务合同并报送处理,保留追责权利[30] - 内幕信息知情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0]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32]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执行[32] - 制度抵触条款自动失效[3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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