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30085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报告[12] 其他报告事项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报告[12]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13] - 公司需报告发行新股等融资申请审核意见、股东持股变化等重大事项[16]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等情况应及时报告[17] 信息报告制度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公司关联人是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6]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票需提前通知董事会秘书[18] - 各部门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向证券法律部预报信息[20]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信息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20] - 证券法律部分析判断上报信息,按规定披露[21]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3] -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报送定期报告资料[23]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3] - 瞒报、漏报等信息报告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