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刚(30009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事项的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甘肃金刚 光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 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 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务: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