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科技股份(08156)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委任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4] - 主席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按需额外召开,法定人数为二人[4] - 成员可多种方式参会,秘书由公司秘书担任[4] 决议与职责 - 每名成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过半数通过[7] - 职责包括审阅提名政策执行情况、评估董事贡献等[7] 其他 - 拟选任独立董事,函件需列明多项信息[9] - 完整记录由秘书保存,须向董事会汇报[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