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一文化(002721)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01G20250447号 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或"公司")委 托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为金一文化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 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