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定义 - 公司关联法人或自然人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等[5] 关联交易审议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 - 5%,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8]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出资额达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且全现金出资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9] 董事会会议决议 -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过半数非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非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0] 关联财务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适用规则,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关联交易金额计算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2]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或相关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子公司关联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2] 文件保存期限 -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记录、决议事项等文件保存期限为二十年[23] 未履行程序交易处理 - 已披露但未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交易事项,仍应纳入相应累计计算范围[13] 关联交易条款变更 - 关联交易执行中主要条款重大变化,应按变更后金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5]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总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8] - 每年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较多,可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提交审议披露[19] - 实际执行超出预计总金额,应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请审议并披露[19] 长期关联交易协议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0]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可参照多种原则和方法执行[15][16][17] 日常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披露和履行审议程序[18][19]
三元股份(600429) - 三元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