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H0230) - 整体协调人公告-委任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 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美格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與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 員會(「證監會」)的要求而刊發,僅用作提供資料予香港公眾人士。閣下閱覽本 公告,即代表閣下知悉、接納並向美格智能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其 獨家保薦人、獨家保薦人兼整體協調人、顧問或承銷團成員表示同意: (e) 本公告(及其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或組成在美國(包括其領土及 屬地、美國任何州份及哥倫比亞特區)或有關要約或出售即屬違法的任何 其他司法管轄區發行或出售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或招攬購買、認 購或以其他方式收購本公司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的一部分。本公司認為, 其為「外國私人發行人」(「外國私人發行人」,定義見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 修訂)(「美國證券法」)第405條),並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