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基本信息 - 职权范围于2025年12月22日修订并采纳[4] - 成员至少三名,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至少一名具专业资格或财务知识[7] - 前核数师行合夥人自相关终止日起两年内不得任成员[8]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通知期不少于七天,除非全体成员同意[16] - 定期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提前三天送交成员[17] - 法定人数为两位成员[20]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约每半年一次[20] - 会议决议须参会多数成员投票赞成通过[23] - 书面决议须全体书面同意[23] - 成员不能委任代表[25] 委员会职责 - 审核集团会计、风险管理及内部核数部门雇员表现[28] - 建议董事会改善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措施或系统[28] - 必要时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集团董事及其他雇员职务[28] - 要求董事会采取行动更替及罢免集团核数师[28] - 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及其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供修改建议[30][31] - 负责外聘核数师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建议,批准薪酬及聘用条款[33][34] - 按标准检讨及监察外聘核数师独立性、客观性及核数程序有效性[34] - 与核数师讨论核数性质及范畴,确保多家核数师配合[34] - 制定并执行外聘核数师提供非核数服务政策[34] - 审阅公司财务报表、报告及相关草案,提供建议及意见[33][34][35] - 成员须至少每年与公司核数师开会两次[38] - 可就需独立股东批准的关连交易及聘用或罢免财务总监或内部核数部门主管行使否决权[43][44] 其他事项 - 主席应尽可能参加公司周年大会并准备回答股东问题[46][51] - 秘书应保存完整会议纪录及书面决议[53] - 会议纪录初稿及定稿应在合理时间内发送全体委员[53] - 秘书应备存各财政年度会议纪录及成员出席纪录[53] - 主席应在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正式报告[53] - 董事会可在不违反章程及上市规则下修订、补充和废除委员会规则及决议[54][55] - 应检讨公司财务及会计政策及实务[40] - 应考虑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事宜的调查结果及管理层回应[40]
舜宇光学科技(02382) -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