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002603)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以岭药业以岭药业(SZ:002603)2025-12-22 18: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12月6日决定召开并召集[4] - 现场会议12月22日在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当天9:15 - 15:00[5][6] 参会股东情况 -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894人,代表股份966,713,271股,占比57.8626%[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964,526,171股,占比99.7738%[9] - 《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同意964,524,271股,占比99.7736%[10] -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964,525,271股,占比99.7737%[1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45,285,600股,占比97.7835%[12][13]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945,321,500股,占比97.7872%[14]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同意945,312,400股,占比97.7862%[15]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945,287,500股,占比97.7836%[16] -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964,383,471股,占比99.7590%,反对2,115,040股,占比0.2188%,弃权214,760股,占比0.0222%[20] 会议结果 - 特别决议议案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其余议案过半数同意通过[20] 会议合规性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相关人员资格合法有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