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和材料(68850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單浩銓)
聚和材料聚和材料(SH:688503)2025-12-22 18:30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履职必需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4] 独立性限制条件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独立性[2]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具独立性情形之一的人员无独立性[2] 不良记录情形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有不良记录[3] 其他 - 声明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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