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钢研高纳钢研高纳(SZ:300034)2025-12-22 19:22

人员变动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相关报告收到之日起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6] 后续事项 - 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8] - 离职后三年内忠实义务有效[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异议处理 - 离职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15日内可申请复核[14] 制度说明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之日生效[17][18] - 规定与后续法规或章程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修改[16]

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