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研高纳(300034) - 北京钢研高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
钢研高纳钢研高纳(SZ:300034)2025-12-22 19:2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5]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与否均需2日内报告公告[5][6]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2日内披露[7]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7]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报告并公告[8] 违规处理规定 - 违反“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规定,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9] - 董事和高管及配偶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买卖股票参照“短线交易”规定执行[12] - 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制度,中国证监会处1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12] 制度相关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专项管理制度废止[13] 日期 - 日期为2025年12月22日[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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