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30123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瑞泰新材瑞泰新材(SZ:301238)2025-12-23 16:16

选聘要素与计算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6]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1 - ∣选聘基准价 - 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6] 资料保存与聘期 -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与董事会决议等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以续聘[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同一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公司审计业务[9]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9] 议案提出与谨慎关注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者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时,审计委员会应保持高度谨慎和关注[4] 选聘方式与程序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应通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文件,选聘结果及时公示[5]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报送资料、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议、签订业务约定书[7] 改聘情况与处理 - 公司在四种情况下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执业质量缺陷等[10]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了解情况并评价双方执业质量[10] 解聘与终止处理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通知并为其提供陈述意见便利[10]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1] 更换时间与监督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3] 违规处理 - 选聘存在违规造成严重后果,董事会可通报批评相关责任人[14]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人承担违约经济损失[14]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四种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后公司不再选聘其审计[14]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