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与执行机构,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4][5][7]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工作[17]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自愿性原则[7] - 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8]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服务对象包括股东、分析师、媒体、监管机构等[12]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经营财务信息等[10] 沟通方式与活动 - 管理方式有信息披露、筹备会议、接待投资者等[14] - 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网站等多种方式[15]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需提前发布公告[16] - 公司可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35] - 可事先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相关活动上网络答复[29] - 分析师会议或业绩说明会可采取网上互动方式[29] - 若不能网上公开直播相关活动,可邀请媒体记者参加并客观报道[29] - 公司可安排投资者等现场参观、沟通[29] 其他规定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公司会议[17] - 公司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配合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8] - 公司设置投资者咨询专线电话并公布网址和电话,变更需公告[18]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9] - 公司信息披露分为法定和非法定,统一归口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2] - 公司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23] - 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回复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24]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并刊载[27]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28] - 投资者现场参观自行承担费用[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30] - 公司应选符合规定的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30] - 公司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应立即公告并采取措施[3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5]
锐明技术(0029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