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首钢股份及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 机构设置与职责 - 董事会决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子公司未建董事会由相关决策机构负责[5] - 审计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和质量评估体系等职责[9] 审计权限与项目 -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等权限[10] - 审计部开展对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等审计项目[14] 工作组织与程序 - 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有审计部、子公司及外委审计项目等方式[15] - 内部审计工作主要程序包括制定计划、实施、报告等环节[15] 审计结果与整改 - 内部审计结果包括审计结论、意见、建议及整改结果等[17] - 各单位董事长或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19] 质量控制与评价 - 公司建立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和项目质量控制措施规范审计工作[21] - 审计部统筹组织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质量控制工作并评价审计质量[26] 奖惩与处理 - 对认真履职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所在单位予以表彰奖励[27] - 对违规的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所在单位依据规定问责[28] 其他规定 - 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向审计部备案多项材料[14] - 子公司可制定审计实施办法并向审计部备案[24]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原制度废止[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