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002059)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与外部审计单独沟通会[7]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议意见[14] - 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事项审议与报告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11] 信息披露 - 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17] - 年报时披露年度履职情况[17] - 重大问题触及标准及时披露整改[18] - 意见未采纳需披露说明理由[18] - 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8] 细则相关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原细则废止[20] - 未尽事宜按法律章程执行[20] - 抵触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