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股份(002978)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股权激励股份限制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1%[1] 激励对象与计划期限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草案列明其信息[2] - 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未超10年[2]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 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3] -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不少于12个月[3] - 各期解除限售比例未超获授总额50%[3] 财务报告要求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利润分配与合规情况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计划利于公司发展且无损害股东利益[34] -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行股权激励条件且多项内容合规[35]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7] - 股东会审议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38] 其他 - 不存在重大无先例事项[39] - 董事会填写信息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