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担保限制 - 不得为持股50%以下关联方等提供担保[2] 董事会审批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6]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7] 股东会审议 - 多项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担保限制 - 不得为持股50%以下关联方等提供担保[2] 董事会审批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决同意[6]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7] 股东会审议 - 多项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7]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