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扩张和并购 - 思林杰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青岛科凯电子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71%股份[5] - 拟购买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131,350.00万元,其中52,850.00万元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16]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数量为31,991,51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32.43%[16] - 交易现金对价中5亿元来自配募,配募失败公司拟自筹,最高可获批不超交易对价60%贷款[51] 交易进程 - 2024年9月23 - 24日思林杰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36] - 2025年1月16日至11月28日律所多次出具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6] - 2025年3月10日思林杰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审核问询函[7] - 2025年12月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之一与业绩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三)》[12] - 2025年12月19日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之二的补充协议(三)》[12] - 2025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调整后方案及相关议案[28] -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29] 股份限制与承诺 - 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8][42] - 国华基金存续期至2026年8月18日,承诺锁定期届满前不减持或清算注销[18][42] - 王建绘等业绩承诺方股份待业绩承诺补偿等应补偿股份过户或出具2028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后解锁[19][42] - 业绩补偿方承诺2026 - 2027年实际净利润低于当年度承诺净利润90%(不含)触发补偿义务[51] 股权结构变化 -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降至15.49%,承诺未来36个月内不向交易对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58] - 周茂林本次交易前持股15,727,700股,持股比例23.59%,交易后持股比例降至15.94%[63] - 周茂林及其控制主体交易前持股比例36.79%,交易后降至24.86%[63] - 王建绘、王建纲等及其控制主体交易后持股11,475,540股,持股比例11.63%[63] 公司治理调整 - 标的公司新一届董事会设3名董事席位,思林杰提名一名董事且有一票否决权,并委派财务负责人[59] - 思林杰现有2个董事会席位由标的公司现实际控制人或其提名人员担任并替换,任职期内不得解聘,换届时连选连任[59] -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2名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高管拟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担任董事[77] 整合措施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成立联合产品开发小组整合嵌入式算法开发和测控一体产品开发[79][81] - 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纳入上市公司体系,上市公司统筹把控标的公司多方面财务事项[84][85]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通过组合策略实现人员整合,保持核心团队稳定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86]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健全完善标的公司内控机制和管理制度,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及财务管理层面决策指导[88]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出台《协同开发管理办法》,执行并修订多项制度保障整合管控[89] 标的公司情况 - 标的公司有16项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和10项国防发明专利[100] - 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超99%,第一大客户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收入占比分别为51.66%、47.52%和70.51%[113] - 标的公司与A1单位2007年首次合作,合作年限达18年[114] - 2020 - 2021年公司曾通过实际控制人体外收支,体外发放薪酬及报销费用合计45.71万元已计入公司当期成本费用[125][134] - 2022年和2023上半年,标的公司委托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178.24万元和34.91万元[142] 员工持股计划 -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1648591股限制性股票[70] - 周茂林获授2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36%[70] - 刘洋获授1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22%[70] - 邱勇飞获授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0.07%[70] - 黄洪辉、陈梦媛、高海林各获授1万股限制性股票,各占公司总股本0.01%[70] 其他事项 - 标的公司2024年拟以336,460,34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83219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7,999,893.44元[54] - 2025年3月24日,标的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完毕[55] - 2020 - 2021年,3类原材料向金博通/北方世骏采购的价格远高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159] - 标的公司针对原材料采购价格管控,单价高于过去12个月平均采购价格的订单需分管副总和总经理审批[162]
思林杰(688115) - 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