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丰乐(00071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国投丰乐国投丰乐(SZ:000713)2025-12-24 15:46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其董事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在列[5] 披露时间要求 - 及时披露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2] -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2]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2] 报告审议审核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需披露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7]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4]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需立即披露[16]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况[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需立即披露[18]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对财务会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37] 关联报送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0]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41] 文件保存与制度执行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 公司需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9]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等[29] -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披露公司内幕信息[45] 违规追责与制度实施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