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长方(300301) -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费用判决 - 富康公司要求康铭盛支付欠付费用13,754,968.69元及违约金3,096,499.43元[1] - 法院判决康铭盛支付2022年5月31日前占有使用费1,817,900元[3] - 法院判决康铭盛支付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占有使用费差额4,357,917.34元[4] - 法院判决康铭盛自2025年12月1日起按552,144.84元/月支付占有使用费至返还租赁物之日[4] 诉讼情况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金额约395.01万元[5] - 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81%[5] - 未披露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占公司追溯调整后2024年净资产的1.69%[5] 影响及后续 - 此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 67.72万元[6] - 此次诉讼案件不会对康铭盛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6] - 若双方15日内未上诉,判决生效,康铭盛将履行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