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戎技术(3011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适用人员 - 适用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定与审批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标准政策,人力部配合实施[5] - 董事薪酬经股东会审议,高管薪酬经董事会审议[6] 薪酬构成与调整 - 任职非独立董事及高管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50%[10] - 薪酬调整时,董事报股东会,高管报董事会[12] 奖惩与追索 - 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2] - 特定情形可发起绩效薪酬追索扣回程序[1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股东会通过生效[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