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哲医药(688192) - 迪哲医药: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迪哲医药迪哲医药(SH:688192)2025-12-24 17: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提案相关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1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有规定,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主持规则 - 董事长等不能履职时,按规定推举主持人员[18][19] 表决权限制 - 违规买入超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0]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0] 选举规则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1] 表决结果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1]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等应说明情况[41][42]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23] 提案实施 - 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特殊情况可调整[24]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次日公告[24]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股东会决议[25] 决议执行 - 董事会组织执行,管理层承办,总经理和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况[27] 规则施行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自H股在港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施行[29] 规则修改 - 规则修改由股东会决定,授权董事会拟订草案,批准后生效[30] 规则解释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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