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每年召开1次[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2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审议[9] - 投资额大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单个项目投资需审批[15] - 处置固定资产总额大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固定资产净值10%的项目由股东会审批[16] - 其他方面单项业务年度累计金额大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额10%的由股东会审批[17] - 担保金额大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10%的由股东会审批[17] - 交易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在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批[18][19] - 年度累计金额大于5000万元的对外捐赠、有偿宣传由股东会审批[19] 股东会授权与股东权利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经批准的当年资本开支金额做不大于30%的调整[15]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2][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7]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7] - 公司在1年内购买等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8] - 关联股东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需回避表决[39][4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可集中使用[40]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进行[41]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应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42]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2]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投票人弃权[4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在决议做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9]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包括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43]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多项内容[46] - 会议主持人对决议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时可组织点票[43] - 会议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董事会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43]
西部矿业(601168) - 西部矿业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