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002262)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恩华药业恩华药业(SZ:002262)2025-12-24 19:47

投资范围 - 风险投资包括证券、期货、衍生品等投资行为[2] 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等三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责任与管理 - 公司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10] -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风险投资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等[10]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风险投资情况并报告[10] 信息与报告 - 风险投资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2] - 风险投资实施有重大变化时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12] - 董事会做出风险投资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2] 资金与披露 - 公司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从事高风险投资[3] - 证券投资任一时点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13] - 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披露交易目的、保证金上限等内容[13]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时应及时披露[14] 原则与监督 - 公司遵循价值投资理念,杜绝投机行为[16] - 风险投资行为遵循管账分离原则,交易账户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资金账户由财务部门管理[16] - 交易账户由两名或以上人员共同控制,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相分离[16] - 独立董事可对风险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16] - 审计委员会成员有权对风险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止投资[1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也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和修订[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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