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至5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且至少有一名具会计专长[5] - 现任外部审计机构前任合伙人自特定日期起2年内不得任委员[6] - 主席应为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6]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7]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参与内审负责人考核[9] - 披露财报等财务信息、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需过半成员同意提交董事会[9] - 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责任,对相关责任人提罢免建议[10] - 监督董高合规管理履职情况,对责任人提解任建议[10] - 确保员工可匿名报告财务等不当行为并督促调查处理[11]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及条款[11] - 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确保分配足够资源[14] - 审核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5] - 履行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职责,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3]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19] - 会议应于召开二日前通知全体委员,特殊情况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无异议时可少于二日通知[19]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主席召集、主持会议,督促决议执行等[17] - 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7] - 会议通知由主席签发,包含会议日期、地点等内容[19] - 临时增加会议议题需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4] - 作出决议需经委员会委员过半数通过[25] - 原则上现场召开,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27] - 应自会议结束之日起五日内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7] 审计委员会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视为不能履职应撤换[2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本议事规则“以上”“至少”含本数,“过半数”不含本数[36] -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7]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规则及《公司章程》执行[37]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8]
中泰期货(0146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