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制药(60343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人员选任 - 选任董事、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9] 其他 - 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一致[4] - 设独立董事召集人,选举后报董事会批准[5]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