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力制药(60343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2]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选举与召集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提前三日通知,由召集人主持[11] - 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