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000880)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相关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 上,公司董事长为薪酬委员会当然成员。 第九条 薪酬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