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000880)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SZ:000880)2025-12-25 17:01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 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高级管理 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 第四条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则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 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 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