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000880)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条 为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 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专项制度。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 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 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 东会批准,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 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 联方使用,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 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第四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