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000880) -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管理[2]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开披露信息包括定期和临时报告[7]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起因、状态和影响[8] - 特定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进展变化有影响应及时披露[8][9] - 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披露[9] 责任人规定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12] - 董事、高管等应遵守法规制度履行披露义务[22] 部门职责 - 各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书面报告重大事项并保密[14] - 每月十五日前提供上月必要数据和信息[15] 材料保存与报送 - 保存暂缓、豁免披露登记材料不少于10年[19] - 定期报告公告后10日内报送相关材料至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20] 报告审计与程序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1] - 定期报告编制有九项程序,临时报告披露有五项程序[25] 履职替代 -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证券事务代表可代行职责[26] 文件与发布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等[28] - 依法披露信息在指定网站、媒体发布并置备查阅[29] 违规处罚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受批评、警告等处分并追究责任[31] - 涉嫌违法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处罚[31] 年报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追究责任人责任,分情节处理[31][32]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承担方式多样[32] - 董事等责任人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确定[3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3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