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糖业(600737) - 中粮糖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为12月31日[14]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资产总额潜在错报一般<0.1%,重要0.1%≤错报<0.5%,重大≥0.5%[21]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一般<0.1%,重要0.1%≤错报<0.5%,重大≥0.5%[21]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一般<5%,重要5%≤错报<10%,重大≥10%[21]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一般<0.1%,重要0.1%≤错报<0.5%,重大≥0.5%[21]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标准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0.5%为重大缺陷[24] - 损失>资产总额0.1%且≤0.5%为重要缺陷[24] - 损失≤资产总额0.1%为一般缺陷[24] 其他认定标准 - 违反国家法律等产生重大影响认定为重大缺陷[25] - “三重一大”未集体决策造成重大损失认定为重大缺陷[27] - 媒体负面报道频现对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认定为重大缺陷[27] - 信息披露内控失效致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认定为重大缺陷[27] - 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认定为重大缺陷[27] - 重大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认定为重大缺陷[27] - 违反国家法律等产生重要影响认定为重要缺陷[27] - “三重一大”未集体决策造成较大损失认定为重要缺陷[27] - 媒体负面报道频现对声誉造成较大损害认定为重要缺陷[27] -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认定为重要缺陷[27] 办法适用与修订 - 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公司[2] - 办法2025年12月修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