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 - 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 董事会权限 - 对外投资单笔2000万元以上、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2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30%[6][13] - 收购资产单笔2000万元以上、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30%[6][13] - 出售资产单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不超2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30%[9][13] - 单笔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以上、不超2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30%[9][16] - 资产抵押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以上、不超20%,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30%[9][16] - 委托理财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3%以上、不超20%,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30%[9][16] - 未达规定标准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14]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年度预算内对外捐赠事项[7][14] -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9][14] 股东会权限 - 单笔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或总资产20%以上,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相关事项决定权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或总资产30%的事项,须报请股东大会批准[10][15][17] 委员会组成 -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10][18]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11][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11][19] 委员会职责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向董事会提建议[20] 总经理办公会权限 - 有权决定达不到需提交董事会决策的公司对外投资等交易事项,同一会计年度内行使该等决定权累计金额不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12] - 可决定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3%的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12]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专门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18] 薪酬方案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20]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