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月12月)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SZ:002282)2025-12-25 18:1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等原则[14]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关联人有股东会表决权时应回避表决[14] - 与关联人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应回避[14]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实行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实行政府指导价可在范围内合理确定,有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可优先参考[1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 30 万元(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9][21] - 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19][21] - 交易金额超 3000 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提供担保除外)的关联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批准,还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9]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相关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0] - 公司为持股 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相关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0] 关联交易审批 - 未达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21] - 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达一定标准,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3]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 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8] 关联交易检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检查一次[35] 关联财务资助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0]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9] - 对于每年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合理预计当年度总金额并按规定提交审议[27] - 公司实际执行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总金额,应根据超出金额重新提请审议[27] 关联交易报告 - 公司财务管理部与相关职能部门每年末出具关联交易书面报告,经审核、审计后由董事会审议,超权限提交股东会[34] 关联交易披露要求 - 所有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及时披露[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内容应包括定价原则、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28] - 协议未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仅参考市场价格,公司披露时需同时披露实际交易价格等及差异原因[29]

博深股份(002282)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月12月)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