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600008) -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首创环保首创环保(SH:600008)2025-12-25 18:31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及与关联法人单笔交易200万以上其他交易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或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总经理办公会、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2] 特殊关联交易要求 - 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其他股东按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资助,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6]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承诺,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18] 关联交易管理职责 - 董事、高管等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1]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类关联交易金额年度预计及调整工作[22] - 各部门等负责管理协调职能范围内关联交易事项并报送预计[22] - 各主体负责人是关联交易管理第一责任人[22] - 发生关联交易按要求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信息[22] 监督与处罚 - 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单位关联交易情况[24] - 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致违规的相关人员及负责人将被处罚[24] - 违反办法人员按相关制度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移送相应机构[24] 办法实施与解释 - 办法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6] - 办法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6]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步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