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30090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康平科技康平科技(SZ:300907)2025-12-25 18:16

财务资助审批 - 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累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不足三人直接提交股东会[4] - 为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应审议并提交股东会[4] - 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按授权决议,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9] 财务资助要求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5] - 不得为规定关联方提供资助,特殊情况有审批要求[4]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5] 财务资助监督与披露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监督合规和实施情况[8] - 需经财务部审核,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披露义务[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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