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科技(30090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营收占比10%且超1000万元等需报告[6] - 关联交易与自然人超30万元、与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需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0] - 公司出现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风险事项需报告[8]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是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13] -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13] 信息报告流程 - 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14] - 信息报告联络人负责所在部门或公司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15]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通报重大事项[17] - 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17] - 董事会秘书收到报告后及时向董事会汇报[18] 考核与责任 - 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度考核[20]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使公司受损应追究责任[20] 其他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等有约束力[3] - 重大信息报告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则[2] - 重大信息包括拟提交审议事项等[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