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电子(002036) - 联创电子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关于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 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 议室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 内容一致。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