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泓集团(603518) - 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管理架构与职责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负责人[9] - 董事会秘书为日常负责人,证券部为日常管理部门[10][11] 信息披露 - 以公告方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14][15]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4] 股东沟通 - 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可利用互联网直播[18] - 配备交流设备,保持联系渠道畅通[20] 会议活动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通知[22][23]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前发布公告并征集问题,特定情形应召开[23][24] 调研管理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披露信息,要求调研方出具资料并签承诺书[35][36] - 形成书面记录,条件具备可录音录像[36] 顾问聘请 - 必要时有条件可聘请专业顾问,注意其服务情况及报酬支付[38] 分析师与基金经理管理 - 不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资料平等提供,避免出资委托报告[40] - 提供考察便利,非经决议不资助、不赠高额礼品[40]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