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 开 发(000514) -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内幕信息管理规定 - 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报送主要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工作[2]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办事机构,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3] 内幕信息内容与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含公司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等二十一项内容[4][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外相关人员,如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相关人员[7][8] 档案填写与备案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记录信息并由知情人确认[10] - 董事等人员配合登记备案,股东等涉及重大事项时填写档案[11] - 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分阶段送达,不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2]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4][15]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有变化补充提交[15]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5]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相关档案报送深交所[15] 登记流程与责任 - 内幕信息登记需知情人告知董秘,董秘组织填写核实,知情人到办公室登记[18]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信息交易或泄露[20] 自查与追责 - 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发现问题二日内披露结果[21] - 5%以上股份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依法追责[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