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发行与变动 - 2000年4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A股6500万股,6月8日上市[5] - 2014年1月核准非公开发行A股2493.1438万股,3月13日上市[6] - 2015年12月核准非公开发行A股3955.6962万股,2016年1月29日上市[7] - 2017年6月核准配股公开发行A股28996.9457万股,8月3日上市[7] - 2020年1月核准配股公开发行A股15186.6908万股,3月27日上市[7] - 2020 - 2023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行权股份分别为1260.2231万股、998.8206万股、842.5606万股在深交所上市[19] - 2025年12月4日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365.8467万股股份注销[8][19] 公司股本相关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8476655亿元[9] - 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468476655股[17] 公司决策相关比例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6]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一年内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6]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6]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36]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3] - 股东会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5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109] - 董事会有权决定一次性投资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的交易事项,超标准须经股东会批准[75] - 交易事项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须报股东会批准[76] - 董事会有权决定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总资产20%的资产处置事项,超限额须报股东会批准[76]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关联交易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5%的关联交易,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比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批准[75][7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应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或电话通知全体董事[78]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1] - 总经理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95] - 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一次性投资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的交易事项,投资额超标准或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时须报董事会批准[93] - 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的资产处置事项,超限额须报董事会批准[93] - 总经理办公会有权与公司关联自然人签订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公司关联法人签订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9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105]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1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1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11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11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9]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1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困难的公司[128] - 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30]
浪潮信息(000977)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